為推進南海區電子商務邁上新臺階,充分挖掘區內優秀電商企業,樹立示范標桿,打造可持續發展的電商生態環境,進一步規范我區電子商務扶持獎勵資金的管理,在《佛山市南海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扶持辦法(試行)》(南府[2022]48號)(下稱“《辦法》”)的基礎上,制定《佛山市南海區經濟促進局關于佛山市南海區電商直播基地認定辦法(試行)》?,F對上述文件基本解讀:
一、制定背景
《辦法》已于2022年5月經南海區人民政府同意印發,根據文件精神,對區內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和機構、電子商務產業載體及電商產業園、從事電商類活動的企業和電商行業商(協)會進行獎勵,以上扶持對引領全區電子商務事業發展、推動電商生態鏈建設及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編制《佛山市南海區經濟促進局關于佛山市南海區電商直播基地認定辦法(試行)》,實現有效精準扶持和規范申報途徑。
二、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號)、《“十四五”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商務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廣東省電子商務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6-2025)》、《佛山市南海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扶持辦法(試行)》(南府[2022]48號)等文件,環比、同比和對照各地方與我區類同或相似扶持項目的電商主體認定要求流程,結合我區電商產業實際情況,參考擬定我區可操作性認定辦法。
三、明確申報對象及獎勵范圍
在南海轄區內依法登記注冊或設立、依法納稅、從事或應用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商協會、社會團體、組織,近三年無失信違規行為的相關單位。申報業務數據時間為上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投入性項目必須是在申報期內已完成建設的項目。
明確申報電商直播基地的綜合指標:基地實際使用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直播間數量不少于5間;簽約佛山市品牌數量不少于10個;主播數量不少于10名(南海區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通過直播實現國內主流電商平臺年成交額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四、主體認定辦法特點
工作遵循“各級負責、公開公正、動態管理”的原則,每一年組織一次主體認定申報認定工作,采取事后獎補方式,由南海區經濟促進局組織實施,各鎮(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完成初審,實行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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